首页 | 公示公告 | 关于开展第二批研究生党建“双创”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批研究生党建“双创”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17:27: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校党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4号)安排,为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现就开展第二批研究生党建“双创”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二批研究生党建“双创”入选的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

二、验收内容

1. 对标创建培育情况。聚焦创建培育新思路新举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重点围绕“七个有力”(教育有力、管理有力、监督有力、组织有力、宣传有力、凝聚有力、服务有力)进行对照自评。研究生党员标兵重点围绕“四项标准”(理想信念坚定、学业成绩优秀、带头作用突出、师生高度认可)进行对照自评。

2. 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聚焦创建培育新示范新引领。研究生样板党支部从严格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丰富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服务重大项目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总结。研究生党员标兵从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3. 整体辐射带动情况。聚焦高校研究生党建新气象新进展。一是典型示范机制,包括研究生党建标杆体系建设、标杆传帮带模式创新等方面。二是典型示范宣传,以通过《中国研究生》杂志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为重点,也包括其它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

4. 负面问题自查情况。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按照三个方面进行自查。一是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和重大问题。二是所在单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负面舆情事件。三是入选党支部成员及所在单位人员违反党纪国法,有悖公序良俗。研究生党员标兵按照五个方面进行自查。一是本人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未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二是本人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三是本人违反党纪国法,有悖公序良俗。四是本人导师违反党纪国法,有悖公序良俗,且本人牵涉其中。五是本人所在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和重大问题,且本人牵涉其中。如本人已毕业,还需提交现所在支部或单位出具的表现情况鉴定。

三、验收步骤

1. 高校评估总结。高校组织入选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认真对标,做好自评总结,提交《第二批研究生样板党支部评估总结表》(附件1)或《第二批研究生党员标兵评估总结表》(附件2),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交其它支撑材料。高校党委在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指导下,梳理整体辐射带动情况,审核自评总结内容,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在评估总结表、支撑材料(若有)上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后,于2023年4月20日前上传至高校思政网工作平台。

2. 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把关审核。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对自评总结内容提出评估审核意见,填写《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4月30日前上传工作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4)本省(区、市)研究生党建标杆体系建设成效可一并总结提交。

3. 教育部审查。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在各地各高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两类:

(1)通过验收。样板党支部和党员标兵在对标创建培育、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建设期未出现负面问题事项。

(2)不予通过。样板党支部和党员标兵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与创建培育标准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提供的自评总结材料不真实;建设期出现负面问题事项。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有关高校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总结评估,严格把关。

2. 请各高校结合研究生党建“双创”实践,凝练创建过程中形成的体制机制方面的可推广经验和创新成果,带动本校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3. 请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研究分析,进行完善改进。

4. 请通过《中国研究生》杂志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研究生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五、联系方式

1.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010-82370827、82378810

2. 全国高校思政网

010-58582259、58556152

3.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010-66096673、66096689

附件: 

1.第二批研究生样板党支部评估总结表

2.第二批研究生党员标兵评估总结表

3.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意见表

4.高校思政网工作平台操作指南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王浩洋
我要评论 已有 条评论
    全部评论
育人号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