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构建精准高效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哈尔滨理工大学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锚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干部考核的根本遵循,着力健全完善处级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以考准考实、考用结合推动形成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引导各级干部把为民造福、推动发展作为最大政绩,持续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立好政绩标尺,在“考什么”上校准方向
坚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考核内容设计全过程,以主体责任考责、任务清单化考绩、日常监督考纪为主线,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
一是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强化主体责任考核。制定主体责任考核任务清单和“一票否决”事项清单,将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建设、安全保密、法治内控等关键领域考核内容全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畴,按照既定指标逐项量化评分,做到责任全覆盖、标准可核查、结果可追溯,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落到实处,引导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二是把发展实绩作为核心,抓实重点任务考评。聚焦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落实落地,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关键内容,为全校38个单位量身定制“任务清单”,业务牵头部门对任务“完成度”进行刚性认定,校领导、相关部门多方对“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构建起以实绩为核心、可量化、可比较的内容评价体系。既看“显绩”,更看“潜绩”;既看当前成效,更看长远影响,引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是把作风纪律抓在经常,建立减分负面清单。制定学校中层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办法,通过定期抽查、不定期暗访、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重点任务推进质效、服务师生响应效率、工作纪律执行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履职不到位、作风不扎实、纪律不严格等问题,核实认定后以减分形式计入考核总分,确保管理监督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推动干部以严实作风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优化考评方式,在“怎么考”上提升质效
坚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考核方法设计的核心原则,紧扣高校办学规律和岗位职责差异,让同类单位、同类岗位在同一评价标尺下比实绩,把准知事识人精准度,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简单化考核。
一是实行单位分类考核,体现不同单位政绩要求。明确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2项考核类别,结合工作职责合理划分赛道。教学单位聚焦考核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基础性成效和“双一流”建设、学科评估等增值性成效,分设Ⅰ类、Ⅱ类赛道,引导教学单位干部聚焦办学主业、潜心立德树人;职能部门侧重考核年度计划执行、职责履行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分设党群、行政和其他部门3类赛道,确保考核内容与部门核心工作同频共振,引导职能部门干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治理效能。
二是实施干部分层评价,体现不同岗位政绩标准。将中层干部分为基层党委书记、教学单位行政正职、职能部门正职、教学单位副职、职能部门副职5类进行考核,紧扣各类考核对象工作性质与职责要求,量身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对基层党委书记重点考核抓基层党建评议,看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对行政正职通过述职大会集中评议,看统筹谋划和推动发展能力;对副职则增加部门正职评价权重,看履职尽责和协作配合情况等,实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让不同岗位的干部都能在考核中找到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坐标。
三是调整民主测评维度,体现师生群众公认导向。精细分配测评权重,建立学校领导评价、中层干部互评、本单位测评3个维度,并依据单位核心职能与运行特点,实施差异化权重配置。民主测评对职能部门侧重落实执行与协调效能,看服务师生、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对教学单位兼顾学术治理与团队建设,看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实绩表现,有效引导干部既注重群众基础,更聚焦干事创业,推动基层形成健康政治生态。
三、深化考用衔接,在“怎么用”上彰显导向
坚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考核结果运用的根本依据,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分明,让考核“指挥棒”充分发挥作用,树立“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
一是精细划定考核等次,确保“优秀”等次含金量。细化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规则,增设领导班子“拟评优单位其考核总成绩须进入同类前50%”递补条件和领导干部“考核成绩排序评定”要求,保障评优结果的公认度。明确列出不得确定为“优秀”、直接确定为“较差”或“不合格”等4类22项具体情形,严格考评尺度,坚决杜绝“轮流坐庄”“平均主义”,让考核等次真实反映干部实绩与群众口碑。
二是强化激励约束措施,确保奖优罚劣落到实处。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刚性挂钩,作为干部调整、任免、奖惩及绩效工资分配、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对考核为“一般/基本合格”的班子和干部,逐一开展提醒谈话、下达整改要求,督促补齐短板弱项;对考核“较差/不合格”或连续考核不合格的班子和干部,依规采取问责、组织调整等举措,切实做到奖优罚劣,让实干者受激励、懈怠者受约束。
三是注重考核成果转化,确保能上能下成为常态。把考核成果深度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全流程,充分发挥考核识人辨事作用。在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调整中,优先提拔重用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安排到关键岗位、重大任务中历练提升;对履职不力、政绩观出现偏差的干部及时调整岗位,持续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学校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成效位居省属高校前列,为全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组织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