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专家:美方所谓“中国赔偿论”于理不通、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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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美国政客就新冠肺炎疫情不断抛出的“中国责任论”“中国赔偿论”等谬论,多位国际法专家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于理,中国无责可追;于法,“索赔者”无法可依;于情,历史上从未有天灾索赔的先例。所谓“中国担责”“中国赔偿”论调,无非是相关国家一些人罔顾事实和法理的“甩锅”推责。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表示,美方为推卸自身抗疫失策、不力的责任,抛出“中国责任论”,炒作“中国赔偿论”,旨在为转嫁国内矛盾找“替罪羊”。黄进表示,今年是美国大选之年,有关政客的目标是主导大选前美国舆论场的话语焦点,煽动对中国的愤怒、煽动民粹主义,确保其自身责任的话题被最大化稀释,从而争取胜选。黄进认为,随着中国不断发展进步,炒作“中国责任论”“中国赔偿论”最核心的还是为了遏制中国。“表面上看是法律战,实际上是政治战、舆论战,是跟美方的选举战交织在一起的。”
专家表示,从法理上讲,突发大规模流行疾病是世界公共卫生事件,不存在所谓疫情首发国的“国家责任”问题。上世纪80年代,艾滋病首先在美国发现并蔓延至全世界,国际社会从未要求美国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武汉首先报告疫情,中国也无须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更何况新冠病毒源头尚未确定。”黄进说。专家指出,美方要求中国就疫情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根据国际法,国家责任的产生,需责任国实施了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且与受害国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中国的防疫抗疫行为没有违反任何国际法,与美国因疫情大规模暴发可能遭受的损失之间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美国所谓对中国展开调查,是有罪推定。美国没有权利单方面对中国进行所谓的调查,单方面对中国展开调查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
“自疫情发生后,中国全面履行了《国际卫生条例》规定的义务,也尽了自己的道义责任,中国的防疫抗疫行为不构成任何意义上的国际不法行为,当然不应承担任何所谓的‘国家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说。
此外,根据国际法上的主权平等原则,一国在疫情防控方面所采取的主权行为不受他国法院管辖。孔庆江说,从程序上讲,根据国家豁免权,美国法院无权审理以中国为被告的案件。